日前,东莞市民政局发布了《东莞市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据了解,在本市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港股T+0配资,以及在本市死亡且在市殡仪馆实行遗体火化的非本市户籍居民,可继续减免遗体接运等7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。该《方案》从今日(9月22日)起实施。
减免所需经费,由市、镇两级财政分担
根据《方案》,本市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,以及在本市死亡且在市殡仪馆实行遗体火化的非本市户籍居民,可免除7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,包括:遗体接运(免除普通殡葬专用车市内接运服务费用)、遗体火化(免除普通火化炉火化服务费用)、骨灰寄存(免除1年寄存或海葬、树葬服务费用)等。
在本市火化的居民,由市殡仪馆按减免的项目及标准,在办丧费用结算时直接从丧属应支付费用中免除。此外,在异地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,申请人持火化证明、附清单的殡葬服务费用发票,向市殡仪馆提出申请;符合条件的,由市殡仪馆按本市减免项目及标准,向申请人支付应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。已在异地减免的,无论减免项目与标准与本市是否一致,均不再重复减免。
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所需经费港股T+0配资,由市、镇两级财政按3:7比例分担。该《方案》自2025年9月22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30年9月21日。
【政策解读】
“方案”表述有调整,群众基本权利不受影响
据了解,2020年9月22日,《东莞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原方案”)印发,有效期5年。
东莞市民政局表示,“原方案”实施以来,部分群众根据“原方案”标题,片面理解殡葬惠民政策基本精神,认为只要属于殡葬基本服务项目,均应全额“免除”,不应只在一定范围内减免。
而此次出台的、修订后《方案》,标题和正文中改用了“减免”一词,不再沿用“原方案”中“免除”的表述。虽然字面上进行了调整,但实际免费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与省相关方案和“原方案”一致,群众基本权利不受影响。
《方案》还优化了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办理程序。东莞市民政局称,“原方案”明确,丧事经办人需提交4-5种核实逝者身份的材料。在殡仪服务实践中,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在办理火化手续时直接办理,不作为一个独立的事项单独办理。相关材料在遗体接运或办理火化手续时已经通过审核,不必要求丧事经办人重复提供。
此外,在经费来源方面,自2023年1月1日起,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已由市财政全额承担,调整为市、镇两级按3:7比例分担。
采写:南都N视频记者 田玲玲港股T+0配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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